1.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2. 如何撤销婚姻? 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怎么办?房屋归受赠人还是继承人?这个问题是现在给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大家应该有什么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怎么办?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
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怎么办?房屋归受赠人还是继承人?这个问题是现在给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大家应该有什么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怎么办?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规避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
办理公证手续,应向公证处缴纳一定费用,同时,公证书在部分存档,出国的还应交纳一定数额的公证书。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赠与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举证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婚姻无效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无效婚姻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无效婚姻经人民法院宣告确认后,自始无效,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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