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安慰奶奶不能继承香火 2. 收养关系的特征 怎么安慰奶奶不能继承香火 (1)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继父母一方赡养,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酬金;(2)养父母无子女,但养父母抚养的,可依据养父母亲生子女的资格确定,其生活费用由养子女的生父母承担;养父母双方都有责任的,可参考相关法律...
(1)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继父母一方赡养,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酬金;(2)养父母无子女,但养父母抚养的,可依据养父母亲生子女的资格确定,其生活费用由养子女的生父母承担;养父母双方都有责任的,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3)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该养子女可与养父母共同生活,但养父母已离婚的,养父母一方可不负担抚养义务。
(4)养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的,该养父母一方可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养父母一方在收养关系终止前死亡的,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5)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收养关系的恢复而恢复。
(1)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的法律形式之一。
(2)收养关系是一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解除。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收养关系是一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4)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5)收养关系是经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关系,而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失,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姻关系亦不复存在。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消除。
《收养法》第28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除。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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