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婚后又生的孩子能继承吗 2. 过错方离婚的法律后果 再婚后又生的孩子能继承吗 我国民法典确立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由此,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我国民法典确立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由此,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不忠,另一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财产分割后,以一方名义起诉离婚,则需要先以双方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再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协商无果之后,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法律规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法律规定并没有区分上述情形,所以你这个时候可以依据你的另一半与她的同居关系起诉对方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法律规定并没有区分上述情形,所以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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