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可以继承父母资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外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与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
外籍可以继承父母资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外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与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遗嘱继承中,则属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可以由遗嘱继承人转让、受赠与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影响其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在法定继承中确定的,而遗嘱继承人不一定就是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根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的。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一)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二)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继承权。
首先,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的时候首先要看遗产的比例,如果遗嘱继承人已经没有进行遗产分割,那么此时就不存在着继承权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
另外,如果遗嘱继承人还没有进行遗产分割的话,则此时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由其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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