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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债务可以离婚吗(夫妻双方有债务能否判离婚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59:04 浏览量:34

1. 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3.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夫妻双方有债务能否判离婚后,双方有债务的,如果只有一方有债务,那就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有一方承担不了,可以起诉。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

夫妻双方有债务能否判离婚后,双方有债务的,如果只有一方有债务,那就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有一方承担不了,可以起诉。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侵权赔偿所负的债务。

当债务的性质难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一方能够证明在债务关系产生时,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能推定为共同债务。

  1. 双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

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经营期间的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影响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性质,理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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