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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离婚后如何偿还两夫妻的债务)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7:12:21 浏览量:26

离婚后如何偿还两夫妻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 在我国,离婚时要掌握足够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离婚后如何偿还两夫妻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

在我国,离婚时要掌握足够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债务离婚时可以处理债权债务的处理(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1、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那么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子女的婚房,并且同意子女居住,那么该套房屋的产权是归子女所有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一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同意赠与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把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子女。

5、离婚以后一方没有房子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首先此话,需要考虑的是,离婚经济补偿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同时进行的。

既然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还是属于其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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