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的孩子抚养费多少,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同母亲的子女之间的是否离婚的方式,抚养费按以下标准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
同父异母的孩子抚养费多少,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同母亲的子女之间的是否离婚的方式,抚养费按以下标准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需要说明的,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方过错而离婚,另一方往会要求其出具一份保证书,并承诺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
那么在法律上,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效力如何?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有效吗?案情介绍:被告傅某(女)与王某(男)于2010年3月结婚,201年4月生下一男孩傅某。
次年2月一天,傅某发现王某在网上与一女热聊,关系极为暧昧,遂与王大吵,并要求王某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书中写明若因男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则男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净身出户,并且放弃小孩的抚养权。
王某考虑后,同意了傅某的要求,写下具有以上内容的保证书。
2014年7月因为王某外遇,傅某要求离婚并按照保证书中的要求净身出户,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王某同意离婚,但不承认保证书的效力。
傅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离婚,并将孩子抚养权归其抚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保证书中关于财产条款的约定,符合《民法典》规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
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关于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男方抚养收入稳定,且有母亲帮助抚养,最后法院判决,财产归女方傅某所有,孩子归男方王某抚养,女方傅某按月支付抚养费40元。
《民法典》(202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