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松原涉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2. 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需要花费多少钱 松原涉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必须是婚姻登记合法有效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必须是离婚登记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
申请人必须是婚姻登记合法有效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必须是离婚登记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申请的理由和请求是在《婚姻登记条例》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材料欠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办。
(1)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人书面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申请登记之日起15日内,领取《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应当男女双方自愿,符合结婚条件,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结婚的话,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然后,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根据男女双方身份的不同,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个声明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当场签署即可。
(3)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这个声明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当场签署即可。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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