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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沈阳市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1:49:28 浏览量:49

沈阳市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不会太高的,至少要看一个孩子的年龄是否超过2周岁。 一、沈阳市孩子抚养费大约是多少[案情]:2010年,辽中区法院审理了辽中县法院下达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院对抚养费的判决并没有禁止,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抚养费的判决进行修正。 因此,抚养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不增加。 ...

沈阳市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不会太高的,至少要看一个孩子的年龄是否超过2周岁。

一、沈阳市孩子抚养费大约是多少[案情]:2010年,辽中区法院审理了辽中县法院下达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院对抚养费的判决并没有禁止,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抚养费的判决进行修正。

因此,抚养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不增加。

2、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一)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

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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