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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撤销行政复议的时效规定((申请婚姻撤销行政复议的时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3:32:43 浏览量:64

1. 申请婚姻撤销行政复议的时效: 2. (1)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3. 户口问题 4. 民政局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婚姻撤销行政复议的时效: 请求撤销婚姻,一般要经过...

申请婚姻撤销行政复议的时效:

  1. 请求撤销婚姻,一般要经过以下六个月时间。

  2.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属于受胁迫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3法律、法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现役军人申请婚姻登记的,除了应当符合撤销婚姻的情形,还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个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3婚姻登记机关在宣告婚姻无效时,应当收回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档案,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收回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为什么要这样处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档案由军事机关存档。

所谓军人证件遗失,应当由军人本人档案馆统一保管,待军人工作结束后将补发。

现役军人档案、军人婚姻登记档案等材料由军队人员机关业务经理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再由军队人员部门与军队相关部门一同存放保管。

如果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完备,不能正确处理相关事务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疑问。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且有必要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到婚姻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补发,经批准后可办理婚姻登记。

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保存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或者当事人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档案。

所以,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档案。

二、户口问题

(一)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或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以下证明、证件: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个声明书应当由当事人亲自签署,不能由他人代理签署。

(二)有一方为再婚的人或不能间隔结婚的再婚者。

这个证明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开具的,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这个声明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结婚登记的大致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等内容。

(三)有一方为再婚者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

四、民政局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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