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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继承法出台了吗?其实从这个层面来说,不管是继承还是赠与都必须按照其性质进行,不过继承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必须要有一家房子。
那么关于深圳安居房继承法出台了吗?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继承和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房屋存续期间,房屋权属继承人依法通过继承或者受遗赠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继承仅限于夫妻之间,并且,夫妻之间是可以对已故的房屋进行再分割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人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类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是不动产,其客体是房屋,是归国家、集体或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房产包括:
(1)以房屋形态的房产,如房屋和建筑物;
(2)以房屋作为联营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3)以房屋作为联营企业的股份,以房屋作为联营企业的股份;
(4)非居住房屋的共有产、租赁;
(5)被拆迁人自有房屋,以及与房屋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其他房屋;
(6)其他非居住房屋。
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指定的估价机构中选择一个;
在拆迁前或者拆迁中发生了房屋被拆迁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拆迁人可以不负责拆除,由其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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