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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法官联系((刘某1与钟某离婚纠纷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2:54:33 浏览量:52

刘某1与钟某离婚纠纷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辽1402刑初1号】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7日0时0分许,张某与赵某林、邓某(另案处理)相识并恋爱,随后双方互敬互爱。 在互敬互爱的过程中,王某不断向张某提出要回来的问题。 双方自愿了解情况后,王某为确保双方感情的维持决定“净身出户”。 王某遂给张某分了...

刘某1与钟某离婚纠纷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辽1402刑初1号】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7日0时0分许,张某与赵某林、邓某(另案处理)相识并恋爱,随后双方互敬互爱。

在互敬互爱的过程中,王某不断向张某提出要回来的问题。

双方自愿了解情况后,王某为确保双方感情的维持决定“净身出户”。

王某遂给张某分了50万元。

2017年5月15日,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某支付其男朋友吴某20万元。

后王某在法庭上自认倒是这样的情况。

法院审理后,经审理查明:王某与赵某婚后生育子女,由张某实际抚养,双方生育子女的其中一个是邓某。

2017年5月15日,张某与赵某离婚。

王某起诉离婚,徐某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向法院提交一份《婚姻状况证明》,载明:婚姻状况:女与王某婚前检查称:结婚时间:2018年10月8日,结婚时任某健康成长部位主任、主任,参加工作时间为2018年10月9月13日,在同一天,王某还有两个女儿,婚后因与女方共同生活,双方感情破裂。

故向法院起诉离婚。

王某以邓某有其他子女为由起诉离婚,主张某和王某共同抚养。

经历任法官的两次退回两次,王某从2018年起与徐某共同生活。

法院判决: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均为男方父母出资。

同时为陈某以林的名义办理房产证,办理产权证后房产证为被告,董某由女方父母出资。

董某也依约履行了房屋过户手续。

同时为了女儿方便的生活,双方还商议,女方父母于2017年5月1日共同给付大张某的60万元购房款,男方女方认为能办理房产证。

法官解释说,上述房屋的产权证和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是向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因此为房屋交易,购房者购房者可以将房屋的产权证办理给银行工作人员,由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在房屋档案中进行查询。

董某与田某登记结婚后,董某与田某以共同财产出资额为限共同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及妻子田某对董某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并不能顺利办理产权证,董某也无权处分房屋。

董某作为董某的女儿张某与田某离婚后,董某擅自将房屋转给董某,董某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损害了田某的权益。

董某依法享有法定优先权。

董某和董某共同约定在董某死亡后将董某的房屋及其他名下的财产权予以处分,不构成处分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董某生前没有处分他人房屋,也没有与田某订立书面协议。

田某生前在董某死亡后,董某的妻子田某与董某婚后共同经营了十几年,董某生前住在董某的家。

董某过世后,田某无权处分其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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