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继承延安精神20字 2. 如何继承死者遗产 3. 遗嘱继承的特征 4.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怎样继承延安精神20字 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 ...
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
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
要看死者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和立遗嘱的行为;
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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