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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缓的人都不会执行吗((判死缓有权利继承存款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8:00:20 浏览量:21

1.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2. 哪些情况下才会减刑? 3.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判死缓有权利继承存款吗? 被判处死缓后,由于有一些需要缴纳,所以会出现“死缓”的说法,“死缓”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

判死缓有权利继承存款吗?

被判处死缓后,由于有一些需要缴纳,所以会出现“死缓”的说法,“死缓”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说法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并不那么确切,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死缓是什么意思,适用死缓的条件是什么。

死刑顾名思义,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执行死刑的一种方法,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执行死刑,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处刑中的一种,是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执行死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执行的严格性,防止和纠正因死刑罪名的发生,区别是:

  1. 适用范围:

(1)可能判处死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适宜判处死刑的;

  1. 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5)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1. 减刑

(1)减刑是依法关押、改造场所的人,在改造场所附近,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哪些情况下才会减刑?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1.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也就是说,减刑是由原判刑罚的法定事由看,一般不存在刑期过短、刑期届满的情况,只有在刑期过短时,才能适用刑法,在“有期徒刑”内,体现刑罚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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