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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逝了 房子归谁((女人死后房子怎么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0:23:26 浏览量:21

女人死后房子怎么继承? 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

女人死后房子怎么继承?

  1. 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分房的福利分房而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的交换价值。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对购买公房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释。

按照国家规定,公房应该属于遗产的范围,要经过合法的产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才是处理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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