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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协议可以进行公证吗?(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1:37:20 浏览量:34

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公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公证。 所以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公证的,当事人可以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 但是有可能因为涉及到与夫妻关系解除相关的法律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合法的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

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公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公证。

所以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公证的,当事人可以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

但是有可能因为涉及到与夫妻关系解除相关的法律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合法的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同居关系的认定如何取得非婚同居关系的认定:(一)非婚同居的,认定为同居关系。

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子女由哪一方抚养,而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居关系生的子女抚养已经确定下来,同居关系并不发生,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通过以上分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如果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如果没有共同财产时,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离婚协议也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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