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二、怎么认定事实婚姻效力的事实婚姻关系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
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二、怎么认定事实婚姻效力的事实婚姻关系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现在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
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
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重婚罪1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的重婚行为就已经表现为违反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婚姻的相关法律法规定为“一夫一妻”或“夫妻关系”。
如果男女双方不是事实婚姻,这样的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是民法中的重婚罪,可能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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