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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心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28:35 浏览量:37

同居关心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处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可爱的律师在线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财产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

同居关心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处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可爱的律师在线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财产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另一种意见认为,由共同财产偿还,但不能体现为了追求夫妻共同生活及生存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

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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