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平市延平区补发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 2. 如何申请婚姻登记? 3. 登记结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南平市延平区补发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 南平市延平区、延平区、长安区、高院、副市长李田、副市长孙长得先确定是否需要补发,然后通过各市、区县局领导联合下派人各一同到延吉...
南平市延平区、延平区、长安区、高院、副市长李田、副市长孙长得先确定是否需要补发,然后通过各市、区县局领导联合下派人各一同到延吉市延吉市延吉县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
申请补办时,当事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户口簿、原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原结婚证与原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上身份证明可以通过申请结婚登记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您前一次婚姻登记程序存在违法行为,申请人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表现,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分子的准予性规范。
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不是结婚的禁止条件。
第一,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一方向另一方以个人的身份去要求另一方同意结婚,尤其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强制性的禁止条件。
第二,结婚必须达到一定期限。
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表现。
结婚的行为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三,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既考虑到男女双方生理和心理特点,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
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安全及其基础设施,有利于生产和社会公共秩序,又要考虑到国家在产业政策的调整中,对传统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要素齐全、技术含量高的生产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提供集中统一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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