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公证书可以继承遗产吗 2.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 3. 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4. 公证遗嘱需要的条件: 5.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没有公证书可以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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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真实性、合法性的书面文件。
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某人(或法定继承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书面文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证明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立遗嘱的主体资格合法。
(2)证明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
(3)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4)证明遗嘱效力。
所谓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被证明遗嘱是真实、合法的遗嘱。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也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
遗嘱的形式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这里的利害关系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可以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百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前款规定的人员担任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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