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阳撤销婚姻登记要办多久 2. 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3.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4. 根据《婚姻法》第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5. 因此,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重婚的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
在婚姻登记处做了撤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
撤销婚姻必须在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或者告知法院判决之后进行。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发生重大误解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虐待、遗弃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处罚。
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婚姻法》第45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身体、心理、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出现的争吵、大打、轻微的暴力行为。
(四)虐待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而且有可能造成被虐待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
(五)另一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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