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妹妹可以继承谁的财产吗 2. 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4.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5. 财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6. 再继承的遗产的份额分配原则...
宅基地可以作为个人财产。
如果对方有遗嘱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继承。
那么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其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且宅基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组织,由村民管理和使用。
即宅基地上的房子由集体组织继承,一般是归村集体组织内部规定继承人所有。
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继承。
不过对于土地使用权来说,有两种方式可以继承,一种是归集体组织内部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遗产管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财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这是一种遗产继承的方式。
遗产包括以下几种财产:
(1)公民的合法收入。
包括从事体力劳动和其他劳动的收入,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履行小额权利义务,以及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都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3)再继承。
再继承开始后,各个继承人根据遗嘱或遗赠提起遗嘱执行,确定遗产的保管人或者其他继承人。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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