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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可直接安排工作吗((烈士子女可以继承工作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2:20:26 浏览量:25

1. 烈士子女可以继承工作吗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烈士子女可以继承工作吗 军人牺牲后的家属应该有合法的遗赠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牺牲后的家属应该对其生活的财产享...

烈士子女可以继承工作吗

军人牺牲后的家属应该有合法的遗赠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牺牲后的家属应该对其生活的财产享有死者生前个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

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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