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岁以下双胞胎女儿离婚归谁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 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
二岁以下双胞胎女儿离婚归谁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
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根据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时间和子女的年龄,年龄的增加,以及与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等各方面的综合计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子女愿意负担其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4)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无力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5)生父或生母,由于长期病在区,没有经济能力,无力抚养子女的;
(6)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7)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8)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不明的;
(9)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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