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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继承人可以不同意吗((立遗嘱时继承人需要在场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57:28 浏览量:32

1. 公证遗嘱 2. 自书遗嘱 3. 代书遗嘱 4.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5.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 6.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 7.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为: ...

立遗嘱时继承人需要在场吗?

立遗嘱人需要在立遗嘱当天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有公证员来指定继承人。

下面是一份公证遗嘱: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须有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3)须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或按指定的手印;

(4)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全文;

(5)须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或按指定的手印;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上面指定的见证人,并且要写明年、月、日。

五、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在遗赠人、扶养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对该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认可的书面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为:

  1. 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3. 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赠的接受和放弃】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撤回】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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