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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做结扎孩子判给谁((离婚后结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0:18:00 浏览量:55

1.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2.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离婚后结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不可以,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 除非母亲丧失了抚养能力或患上传染病或患上传染病,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确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

离婚后结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不可以,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

除非母亲丧失了抚养能力或患上传染病或患上传染病,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确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 双方协议变更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亲生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由法院进行判决,所以关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利于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子女,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1.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或随母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3.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或随母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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