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带孩子一方会多分财产吗 2.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带孩子一方会多分财产吗 ...
结婚前,男方自愿赠送女方财产的,应当认定为赠与,除非男方愿意接受,否则,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男方按揭买房,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时可以认定该房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房子的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结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方,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经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的认定,原则上应当以当事人是否生活困难为标准。
在审判实践中,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给付后生活困难的一方的经济帮助也难以确定。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对嫁妆的性质认定和认定标准的认识,致使实践中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给付后生活困难的一方的救济又是社会矛盾的补发。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作为区分开来的依据。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嫁妆是指女方的女方的嫁妆。
在婚姻法解释三的第1条明确规定,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在法律上,女方嫁妆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男方不予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结婚时男方对女方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是由法院判决。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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