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念能用继承吗 2. 范围 3. 继承权主体 4.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理念能用继承吗 一、范围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继承权可以继承,只要继承权人愿意,继承权是可以被继承的,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继承权可以继承,只要继承权人愿意,继承权是可以被继承的,但继承权并不是可以随意剥夺的。
继承权是人们死亡后才会出现的,而公民死亡,会给其留下遗产,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如果死亡人在生前就其遗产订立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如果死亡人在遗嘱中没有将其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不能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凡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还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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