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抚养费可以放弃吗 2. 离婚抚养费可以放弃吗 离婚抚养费可以放弃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放弃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抚养费可以放弃,但必须是对孩子成长有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夫妻离婚时,对于抚养费可以放弃,但必须是对孩子成长有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该如何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这里说的是,离婚期间孩子已经出世的情况,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
具体来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
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因此如果女方是属于怀孕期间,那么男方是不能够和女方提出离婚的,除非是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或者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这个时候达到离婚的目的,是可以的,但是女方如果真的是不愿意离婚的话,男方这个情况下就不需要去了,可以和女方协商,也可以让男方去办理,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提供费用,如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律师在线网做进一步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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