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发放标准是多少离婚抚养费的发放标准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
离婚抚养费发放标准是多少离婚抚养费的发放标准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如果抚养费只支付一半对生活有很大的影响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费到多少岁由法官酌定。
二、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抚育费用与子女年龄的大小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关系。
问题八、如果离婚的时候约定一方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可是一段时间以后,抚养的一方已经无力独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用,应该怎么办?答:可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育费用,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原则上这类案件法院都会支持的。
除非是对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确实没有抚养的能力。
问题九、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用在离婚之后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还可以增加或减少吗?答:可以的,因为子女的抚育费用与子女年龄的大小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关系。
如果在离婚时约定给付的生活费很低,随着子女长大,随着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是应该增加子女的抚养费的,相反,如果离婚时因为对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约定的抚育费用很高,可是现在对方失业了或者收入降低了,没有能力再按照原来约定支付抚育费用,也是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将抚养费的金额适当降低的。
问题十、抚育费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怎么计算金额和期限?答:抚育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每个月支付,或者半年支付一次,这个是没有明确规定时间的。
但是实践中我们认为每个月支付比较普遍和恰当,选择一次性支付则必须要对方自愿,并能够有这个经济能力,原则上一次性支付是到十八周岁为止,以离婚时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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