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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给我,房贷我还,这样我能卖吗((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6:45 浏览量:35

1. 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2.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

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于夫妻离婚时尚未涉及到的财产纠纷,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出现问题时才有发生作用。

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出现问题时也有很多,比如不给办理离婚登记、对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等。

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的条件就是离婚协议所附的条件。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书相比,其主要内容是对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必须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在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1.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再婚以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1.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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