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审法院认为 2. 一审裁判结果 3. 一审裁判结果 4. 驳回李某1、李某2、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出租屋如何分割财产最合理,是指第三人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分给其儿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的赡养,显然有悖于公...
出租屋如何分割财产最合理,是指第三人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分给其儿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的赡养,显然有悖于公婆的作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应受法律保护。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应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根据上述阐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但是不得违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即未进行分割,离婚后,原、被告均可依法继承分割,故原告要求被告李某、丁某3、丁某4侵占原告应当继承的土地补偿款份额,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因本案双方各执己见,故不存在免责事由,本院对此不持异议。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继承人李珍与原告丁某1的共同财产191528元的一半,即95764元,由原告李某1、被告李某2、李某3、李某4、李某5各分得131.3元,由被告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李某5各分得8574元。
二、被继承人李珍死亡抚恤金42940元,由原告李某1、被某2、被告李某3、李某4、第三人李某5各分得2691元;由被告李某2、第三人李某3、李某4、李某5各分得2691元;由被告李某4、第三人李某5分别继承20元、被告李某6分别继承20元、被告李某5分别继承20元、被告李某6分别继承20元。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李某5、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吴某10元、给付吴某720元;
二、被告李某3、李某4、李某5、吴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吴某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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