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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需要走什么程序(房子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0:39:27 浏览量:31

1. 房子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2.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3.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4. 相关阅读:写离婚协议书就可以离婚了吗 房子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是最多的一...

房子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是最多的一个。

离婚房产分割常见的纠纷有: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及对方没有过错的证据;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上述几种财产也是离婚时十分常见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妻的婚前财产,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再婚后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的时候还是打入了双方的账户,如果是还没有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分割。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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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个离婚协议书不能离婚,必须还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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