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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的(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5:49:39 浏览量:60

1. 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 2.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3. 相关阅读: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 一、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1、如果是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的,不需要写明共同财产划分问题;2、如果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

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

一、房屋财产分割情况怎么写1、如果是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的,不需要写明共同财产划分问题;2、如果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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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离婚,一般不会对财产的分割造成影响,共同财产应该平等分割,但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对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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