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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房产怎么继承给妹妹((姐姐的房产怎么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1:55:56 浏览量:20

1. 姐姐的房产怎么继承 2.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姐姐的房产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 房产继承的过程...

姐姐的房产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1.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

  2. 房产继承的过程要点

房屋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1. 房产继承的继承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2. 继承没有营业税,但是因为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应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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