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儿子分割财产怎么处理 2.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4.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相关阅读: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父母儿子分割财产怎么处理 ...
《民法典》中对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基本原则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分割,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一般在双方签字后,就生效,不能反悔。
但是离婚后发现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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