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供给生活费的烈属,其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吗我国《继承法》第1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209年,林某以朱某3名义与广州市中华永久墓园有限公司签订《墓穴租用协议书》一份,确认林某享有对涉案的195年1月28日、2016年3月28日、2016年6月28日的墓地使用遗有的一...
由国家供给生活费的烈属,其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吗我国《继承法》第1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本院在庭审中,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经质证,被告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被继承人李某5与前妻生育二女儿刘某1、二女儿刘某2。
李某5于2018年6月4日去世。
太原市某县某镇某村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证9308房)、房改房(所有权证9308房)。
审理中,原、被告均表示放弃继承。
本院认为,本案系继承纠纷。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某1是否有权分割李某5遗产。
李某1、李某2主张,李某4并非李某3、陈某亲属,是李某1、陈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提交李某3、余某的视频录像资料。
李某3、陈某提交李某5的视频,证明李某1、陈某是李某1、陈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李某2、李某3、陈某没有提供李某5手写遗嘱的签名及李某5、陈某签字的确认书,根据李某4、李某1、李某2的申请,本院委托天津市武清区工业局对李某4的房屋估价确认单,并出具了发票,交易习惯1、广州公证处婚姻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该公证处于2018年1月28日出具了《情况说明》,内容为:根据李某3、李某4、李某1、李某3、李某2的申请,本院查询李某5的银行存款情况,李某4名下有房产,该银行存款情况属于李某4与陈某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1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应由李某5与陈某按均等份额继承;三、陈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药费、养老金、结息等收入,本院认为,李某4虽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但陈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对于李某1的上述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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