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赔偿 > 离婚赔偿制度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赔偿制度_)

离婚赔偿制度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赔偿制度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3:03:34 浏览量:42

离婚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一是法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受害方),不能是任何人。 二是必须具有损害事实。 因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客观方面 ...

离婚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一是法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受害方),不能是任何人。

二是必须具有损害事实。

因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1. 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没有暴力干涉就不构成本罪。

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

  1. 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没有暴力干涉就不构成本罪。

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

综上所述,婚姻自由是基本的常识也是法律规定。

如果父母以暴力方式干涉子女的婚姻,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公安机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个不再是简单的道德谴责。

构成犯罪,不太严重的,在实践中往判处缓刑执行,对父母进行教育。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赔偿制度 离婚 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