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3. 相关阅读:如何认定损害赔偿范围 4. 相关阅读:哪些属于医疗事故 单方提出离婚的需要赔偿吗单方提出离婚的一...
单方提出离婚的需要赔偿吗单方提出离婚的一般不需要赔偿。
但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认定损害赔偿范围: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发生后,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
第一千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对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所在的单位请求侵权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哪些1、协商解决。
2、调解处理。
3、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和仲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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