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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房产证在山南什么地方办理(淮南市房产证怎么办理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58:21 浏览量:13

淮南市房产证怎么办理(一)办理房产证的条件1、买卖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和收入;2、相关法规,办理房产证需符合以下条件:1、房产证是合法的,没有规避法律、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2、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3、安置房、投资基金、社会福利机构安置房、企业兼并或以工为价购得;4、被安置房、企业兼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安置房;5、因拆迁安置房发生了其他工商部门的安置协议;6、被拆迁人(必...

淮南市房产证怎么办理(一)办理房产证的条件1、买卖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产权和收入;2、相关法规,办理房产证需符合以下条件:1、房产证是合法的,没有规避法律、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2、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3、安置房、投资基金、社会福利机构安置房、企业兼并或以工为价购得;4、被安置房、企业兼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安置房;5、因拆迁安置房发生了其他工商部门的安置协议;6、被拆迁人(必须是依法承包的农户)资格转让或接受赠与的财产;7、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它可以解除企业合同的情形1、由于国家制裁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的全部辞职、离职等原因,失去了经济能力,失去了经济来源,则引起的债务由企业经营管理人承担,不属于企业的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这一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一)共同偿还的原则;(二)协议偿还的原则;(三)判决偿还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

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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