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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未登记的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4:41:36 浏览量:21

未登记的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一)约定的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或因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二)界定夫妻财产的范围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未登记的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一)约定的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或因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二)界定夫妻财产的范围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按照等分原则分配,即各占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则有过错一方应少分共同财产或者不分,即婚姻法在离婚分配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存续时间而变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依然视为个人财产,配偶对该部分财产无权进行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的时候不会是完全平均的原则,一般首先采取的是平均分配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再来细致分配,比如说一方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另外一方可以申请一定的损害赔偿,也就是可以多分一些妻子还有照顾子女以及照顾妇女的原则。

离婚后同居财产关系如何处理?

离婚后同居财产关系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具体来说: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果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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