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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或者撤销的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2:05:25 浏览量:25

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是指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作为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针对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

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是指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作为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针对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巨大的。

因此,针对重婚造成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多为精神损害赔偿。

在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上,每个地区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参考的重要标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一个是与他人形成了稳定的同居关系,一个是与他人成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两者对离婚家庭的损害是同样的,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上与前两种不同。

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如,医药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也是根据造成损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求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同家庭暴力一样,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也可以请求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此刻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只要有了一定的准备,事前多了解,多询问,相信我们还是可以得到自己应得的财产,以法律作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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