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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谁(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3:44:31 浏览量:43

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什么身份信息不能证明婚姻无效?可以,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结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下面,律师在线网的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什么身份信息不能证明婚姻无效?可以,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结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下面,律师在线网的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网小编对“草案中民法典对于婚姻的效力问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草案中民法典对于婚姻效力的认定,主要依据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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