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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住房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剩一人怎么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0:08:25 浏览量:27

1. 民法典子女欠下的债务能否执行 2. 民法典子女欠下的债务能否执行 住房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剩一人怎么办可以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可以,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简易程序审理的,审...

住房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剩一人怎么办可以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可以,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民法典子女欠下的债务能否执行

一、民法典子女欠下的债务能否执行

民法典规定,子女欠下的债务是可以执行的,而债务人逾期不执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能增加吗按规定,经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在有必要时可以超过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

并且,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一)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这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二)被抚养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另外,不管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还是通过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若是出现有以上的情况,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从而增加子女抚养费。

而且,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时可以按照以下处理:(一)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二)另行提起给付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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