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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民法典规定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2:47:33 浏览量:17

民法典规定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3、公积金缴存证明;4、当事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

民法典规定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3、公积金缴存证明;4、当事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时间限制是多久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3、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4、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5、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公证书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公民死亡后征地补偿款是否能按照遗产继承、农村自治组织土地补偿分配决议的程序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律师在线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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