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欠债怎么写离婚协议主要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 其中,关于离婚时欠债的约定,主要是针对夫妻和平分手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欠款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银行是否有将资金转移给继承人。 另外,在缴纳税费的时候,通常都是以余额为依据,通常也是...
离婚协议有欠债怎么写离婚协议主要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
其中,关于离婚时欠债的约定,主要是针对夫妻和平分手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欠款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银行是否有将资金转移给继承人。
另外,在缴纳税费的时候,通常都是以余额为依据,通常也是在分割遗产后几个月以后。
若是致使需要分割的财产超过20万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可以不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可以不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因此,上述十方面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怎样的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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