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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能否以调解形式结案(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案件如何审理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47:02 浏览量:40

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案件如何审理 一、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的案子如何审理一方精神病患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之间的“案由”,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

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案件如何审理

一、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患者的案子如何审理一方精神病患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之间的“案由”,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

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

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

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

因此,起诉离婚最快一、两个月就完成,最长要拖好几年也离不下来。

实践中,起诉离婚要想一次判离婚也不是不可能,这就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收集到足够充分的证据,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其实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要是无法证明这一点,那么想要一次判离基本是不可能的。

毕竟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也是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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