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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法院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吗(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3:20:54 浏览量:31

1. 异地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2. 异地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异地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的相关问题,是可以达成一个离婚协议的,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的各项问题协商不一致...

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的相关问题,是可以达成一个离婚协议的,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的各项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的。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异地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一、异地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异地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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