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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法院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吗(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7:33:57 浏览量:31

1. 相关法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当事人会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且离婚的理由是与整个婚姻的性质有关,因此当事人以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的理由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外出。 如果双方为协议离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

在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之间有何区别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当事人会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且离婚的理由是与整个婚姻的性质有关,因此当事人以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的理由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外出。

如果双方为协议离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如果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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