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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调解是怎么回事(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一样吗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7:43:31 浏览量:25

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一样吗法院调解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一样吗?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自己不想可以参与到离婚案件中。 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当然是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一样吗法院调解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一样吗?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自己不想可以参与到离婚案件中。

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当然是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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